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聯合組織編寫了《機動車檢驗機構服務規范指引》,各機動車檢驗機構可參照持續完善設施條件,提升車檢服務質量。詳情如下: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各相關行業組織、檢驗機構:
規范機動車檢驗機構管理,優化機動車檢驗服務是公共服務領域群眾關注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為進一步規范機動車檢驗機構管理,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機動車檢驗服務的新期待、新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機動車檢驗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近年來,我省機動車檢驗機構數量增加較快,檢驗業務競爭激烈,部分檢驗機構管理不規范,甚至存在不按國家標準檢驗、篡改檢測數據、替檢代檢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僅損害了廣大機動車車主的合法權益,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進機動車檢驗服務,持續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機動車檢驗機構應當依法依規開展檢驗服務,鼓勵和支持機動車檢驗機構科學規劃檢驗場所,配備必要的便民服務設施,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檢驗設備符合要求、從業人員專業、檢驗行為公正、檢驗服務高效、內部管理有序,積極推行機動車檢驗網上預約、“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和“交鑰匙工程”等便民措施。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組織編寫了《機動車檢驗機構服務規范指引》(見附件),各機動車檢驗機構可參照持續完善設施條件,提升車檢服務質量。
鼓勵和支持各地機動車檢驗協會等相關行業組織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組織制定行業規范或團體標準,開展機動車檢驗機構規范化建設和相關評價活動,營造創先爭優的良好行業氛圍,引導機動車檢驗機構加強自身管理,牢固樹立守法經營意識和優質服務理念,促進機動車檢驗行業整體從業素質和檢驗服務質量提升。
各地市場監管、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聯合開展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檢查,加強實時視頻監控巡查和異常業務數據分析研判,及時預警違規行為,嚴格倒查問責,依法嚴厲查處機動車檢驗違法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推動機動車檢驗行業更好規范發展,助力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運行。相關行業組織的評價結果可以作為監管部門對機動車檢驗機構實施分類監管的重要參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機動車檢驗機構服務規范指引
機動車檢驗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切實解決好公共服務領域人民群眾關注的“關鍵小事”,指導全省機動車檢驗機構規范管理,優化車檢服務,根據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特制定本指引。
01
基本要求
(一)注冊地址與檢驗場所地址一致,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持續保持資質認定要求的檢驗技術能力。(二)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開展檢驗檢測活動,客觀公正出具檢測數據和檢驗結果。
(三)與公安交警、生態環境、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聯網,實時上傳檢測數據和檢驗結果。
02
場所要求
(一)檢驗場所選址遵循安全、環保原則,不設置在居民住宅區、學校、幼兒園等人流密集區域或樓頂、地下車庫等非地面區域。
(二)分開設置服務區和檢驗區,配備檔案室。
(1)服務區包括服務大廳、顧客候檢休息區、停車區、還車區等功能區域,設立咨詢臺(崗),提供取號和咨詢服務。服務大廳明顯位置公示檢驗流程、收費標準、檢驗員姓名和照片、紀律要求、服務監督電話以及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舉報投訴電話等。
(2)檢驗區包括檢驗預檢區、外觀檢驗區、底盤部件檢驗區、檢驗車間、底盤動態檢驗區、制動性能路試檢驗區等功能區域,不占用公共道路。檢驗區實行封閉管理,各功能區有明顯的標識標牌,道路為水泥或者瀝青等硬化路面。外檢區設置外檢棚或外檢車間,地面高出路面或設置有效的排水設施,防止雨水進入。在外檢區開展車輛唯一性檢查、車輛特征參數、安全裝置、車輛外觀等人工檢驗項目。檢驗區工位布置按照檢驗流程合理分布,設立人行通道,設置隔離欄與車輛檢驗通道隔離,寬度不小于1米。檢驗區內合理規劃車行路線及進出站合流點,設置必要的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引導牌、安全標志、限速標志等,確保車輛通行安全和進出檢驗順暢。檢驗場所布局:安全技術檢驗車間小車線寬度不小于5米,長度不小于20米;大車線寬度不小于6米,長度不小于45米。車輛行駛通道及轉彎半徑要滿足所承檢最大車型一次性轉彎或調頭,無需倒車。車輛底盤部件檢查使用地溝。地溝長度、寬度與承檢車型相適應(小型車輛地溝長度不小于6米,大型車輛地溝長度不小于10米),地溝設置防止車輛跌入地溝的安全防護裝置,地溝內配備覆蓋地溝區域大小的固定照明裝置,配備準確觀察部件的移動照明裝置(電筒或低壓工作燈)。對不具備地溝條件的檢驗機構,檢查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底盤部件時,采用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的舉升裝置等其他能觀察到車輛底盤部件的方式,舉升設備有安全標識。底盤動態檢驗區滿足最大承檢車型的試驗要求。承檢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的檢驗機構的底盤動態檢驗區長度(不含車身長度)不少于20米,所有承檢車型能加速到20km/h以上;承檢其他車輛檢測的檢驗機構的底盤動態檢驗區長度(不含車身長度)不少于50米,所有承檢車型能加速到20km/h以上。試驗車道符合安全隔離、安全防護要求。試驗車道路面寬度不小于6米,大型車輛試驗車道長度不小于100米,小型車輛試驗車道長度不小于80米。測試路面為硬實、清潔、干燥、平坦的水泥或瀝青路面,路面附著系數不小于0.7,路面縱向坡度不大于1%,路面局部不得有明顯的破損、凸起和凹陷。試驗車道有加速路段、制動路段、中心線、車道線、邊線等標志和標線。試驗車道兩側和終點設有隔離裝置、警示標識等安全防護措施。配置駐車坡道或路試駐車制動檢驗設備。駐車坡道的坡度分別為15%和20%,駐車坡道的長度比承檢車型最大軸距長不小于1米,寬度比承檢車型的最大寬度寬不小于1米。駐車坡道設置中心線、車道線,駐車坡道兩側和后方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標識。
(3)檔案室具有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通風、溫度、濕度等環境條件滿足檔案保管要求,用于存放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等資料。
03
設備要求
(一)配備滿足檢測標準要求的檢測儀器設備,其中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符合GB 38900和相關規定要求;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符合GB 3847、GB 18285、HJ 1237和相關規定要求。
(二)檢測儀器設備的計量性能溯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要求,并依據相關計量技術規范對檢測儀器設備實施檢定或校準。日常設備檢查、期間核查發現對檢測儀器設備計量性能存在問題,以及檢測儀器設備在修理后、新購使用前、(固定式設備)移裝后和檢測軟件更換后,重新檢定或校準檢驗設備,確保檢測儀器設備符合計量性能要求。
(三)通過功能核查等方式,確保不具備計量性能要求的輔助設備能夠滿足日常檢測使用要求。
(四)使用具備安全認可證書的車輛檢驗用軟件。檢驗軟件具備車輛信息登錄、聯網查詢、規定項目檢驗、信息采集、自動傳輸、計算處理、存檔、統計、打印、顯示、指定信息查詢及上傳、角色管理等功能。使用軟件出具的檢驗報告內容符合GB 38900、GB 3847、GB 18285、HJ 1237等標準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五)配置具備數據采集、數據傳輸、數據保存、聯網監控、視頻監控、過程溯源等功能的信息系統。視頻監控覆蓋服務窗口區、檢驗預檢區(交車區)、外觀檢驗區、底盤動態檢驗區、車間進出口、車間檢驗區、授權簽字人區、客戶等候區、還車區(停車區)。視頻監控符合國家和行業對機動車檢驗機構聯網監督管理要求。信息系統和聯網符合GB/T 26765規定。傳遞數據及圖像符合GB/T 26765、GA 1186以及相關部門規定的要求。
(六)排放檢測線加裝移動攝像設備,在排放檢測過程中記錄尾氣采樣探頭工作過程。
04
人員要求
(一)檢驗人員配備充足,崗位責任明確清晰,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授權簽字人、登錄員、外觀檢驗員、底盤檢驗員、引車員、排放性能檢驗員等分開設立,不相互兼職,不在其他機構從事車檢工作。
(二)授權簽字人及技術負責人有3年以上機動車檢驗工作經歷,具備機動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機動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機動車相關專業技師以上技術等級。
(三)每個檢驗場所配備2名以上授權簽字人,2名以上持有與檢驗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的引車員。
05
服務規范
(一)檢驗人員著裝統一,佩戴統一工作牌,服務熱情,舉止文明。
(二)通過互聯網、電話、公眾號、微信等多種方式或途徑提供車輛檢測免費預約服務,方便車主自主選擇時間預約檢車,做到“隨到隨檢”,減少排隊等候時間。
(三)提供檢驗“交鑰匙”、“一站式”服務,全流程一窗辦理。開展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的機動車檢驗機構,按照“三檢合一”要求確保車輛檢驗檢測“最多跑一次”。
(四)機動車檢驗機構在顧客候檢休息區配置座椅、電子屏幕、電視、免費WiFi、飲水機等設施,電子屏幕實時顯示車輛檢測情況,電視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內容。